EB-5投资移民
EB-5:通过投资获得绿卡
EB-5签证项目是让非公民个人通过投资来获取绿卡的一条途径,它在无法通过申请其他类别签证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高净值人群中很受欢迎。
符合EB-5申请资格的非公民个人必须:
- 投资至少100万美元(在一些地区可以是50万美元)
- 投资到一家新的商业企业
- 从而在美国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
100万美元/50万美元
大部分情况下,EB-5投资金额必须至少是100万美元。然而在有些地区的投资金额只需要至少50万美元,它们被称作目标就业区,包括乡村和高失业率地区。所谓乡村是指人口在2万以内、远离大城市也不属于城镇的地区。而若一个地方的失业率至少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0%,就会被认为是高失业率地区。有经验的EB-5移民律师会帮您找到那些只需投资50万美元创业就能申请投资移民的地区。
新的商业企业
符合EB-5类别标准的投资人必须投资在一家新的商业企业,它们要么是在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要么是对现有业务进行改组或重建后产生的新企业,要么是通过EB-5投资而至少扩张40%的企业。
EB-5投资人必须对所投资企业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而不仅仅是被动型投资人。据美国政府对此问题的表态,作为有限责任合伙人便足以达到这一要求。
10个美国就业机会
为了获得EB-5投资移民绿卡,投资人必须通过这笔投资也同时创造了十个就业机会,不拘是给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拥有工作许可的个人(包括受庇护人)提供就业机会都可以。而投资人本人、以及非移民临时劳工不算在十个就业机会之内。
满足条件的就业机会必须是全职、且持续性的工作。两份兼职不能等同于一份全职工作,季节工也不算在十个就业机会之内。
必须是风险性投资
投资人的资本必须承担风险,才有资格申请EB-5签证。投资人不能放贷给一家新的商业企业,其投资也不保证有回报。投资人可以向第三方贷款进行投资,但万一投资失败其有责任还清贷款。
直接投资/区域中心
EB-5投资有直接投资或区域中心项目投资两种方式。直接投资是指EB-5签证申请人以个人或合伙形式,投资并创办一家新的商业企业。必须在提交EB-5签证申请时,即满足十个就业机会的要求,或者证明应可在两年内满足这一要求。
区域中心指经过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局(USCIS)批准的现有商业企业。(须留意,并不是说向指定的区域中心投资,就一定能拿到绿卡,因此在投资前最好咨询资深EB-5签证律师。)向区域中心投资对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要求比较宽松,因此只要证明将能够间接创造就业即可达标。许多现有地区中心在目标就业区组建,以便利用50万美元这一较低投资金额门槛的EB-5签证来吸引投资客。您可以向EB-5律师或移民局网站获取一份地区中心名单。
通常,那些并不希望积极管理投资项目的EB-5签证投资人,会选择向区域中心投资。直接投资常常可以获得更高回报,但风险也更大。当然,每一项投资都是不同的。
EB-5签证申请流程
申请EB-5投资移民绿卡,需要经过许多步骤:
- 首先,投资人必须选择把钱投到哪里。
- 其次,投资人必须实际上进行投资。如果投资区域中心项目,须将投资款汇入项目指定托管账户,一些直接投资也是如此,不过每一项投资都是不同的。
- 接着,投资人向移民局申请EB-5签证。
- 签证申请获批以后,EB-5投资人可以申请条件式绿卡。身在美国境外的投资人向美国领事馆申请,在境内的投资人向移民局申请。投资人也可以为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绿卡。
- 到这一步,投资人获得两年有效的“条件”绿卡。
- 两年以后,投资人可以申请取消绿卡条件限制,获得永久绿卡。到这一步,移民局再次审核投资人及其所投资商业企业,以确保EB-5签证项目的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许多人在这一步失去绿卡,因此寻找一名有经验的EB-5签证律师帮助做每一步申请会比较有优势。
美国政府设定了每年发放10000个EB-5绿卡签证的限额,其中3000个配发给目标就业区(TEA)的投资项目,3000个配发给区域中心。这个配额往年都是用不完,相对于亲属移民、职业移民需要等候相当长的排期,投资移民更具有吸引力。但现在情况已经不同,因此咨询移民律师非常重要。
如果您有兴趣且认为自己可能有资格申请EB-5签证,请联系有经验的EB-5律师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