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
在通常条件下不能取得庇护的个人,出于人道主义原则,有时候也能取得庇护。有两种情况可以获得人道主义庇护:1)曾遭受严重的迫害;或2)有理由担心在回到本国后将遭受其他的严重伤害。
曾遭受严重的迫害:
欲以曾遭受严重迫害为由来取得美国人道主义庇护,必须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个人为何在没有理由担心未来将遭受迫害的情况下,仍然无法返回本国。当事人必须曾遭受严重伤害,并承受其带来的长期后果,方可构成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案例。具体案例应作具体分析,因此最好咨询富有经验的移民律师。
过往获得批准的人道主义庇护案例包括:一对母女因承受女性割礼带来的持续副作用而获得庇护;因亲眼见到父母被杀、姐妹被绑架而获得庇护;因多年遭受酷刑和强迫做苦役而获得庇护。然而法庭强调,人道主义庇护只留给最少见和残暴的案例中的受害人——即便是酷刑受害人也曾有被拒给与人道主义庇护的先例。
将遭受其他的严重伤害:
如果有理由相信个人在返回本国后很可能遭受其他类型的伤害,美国也可能会授予其人道主义庇护。这种伤害不一定是基于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政治观点,或从属于特定社会群体等原因,但必须是严重到迫害的程度。庇护申请人回国后是否将面临国内战争、极端经济困境等诸如此类的困难,是法庭在判定伤害程度时予以考量的因素。